各学院及2019年专业大类分流的本科生:
根据《关于本科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广外校﹝2015﹞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9年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分流对象
1、2018年和2017年入学实施专业大类分流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具体专业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2、在高考录取时已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按照录取时专业或方向分流。
3、已入选创新班等教学改革班的,不参加专业大类分流。
4、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或方向,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或方向。
二、分流方案
参见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各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及分流计划表(由各学院公布,详情请咨询学生所在学院)
三、分流程序
专业大类分流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4月初完成。
1、3月5日至8日(第2周):教务处发布专业大类分流工作通知;各学院将分流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在系统进行设置,并通过本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
2、3月11日至17日(第3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志愿。
3、3月18日至22日(第4周):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进行专业分流。
4、3月25日至29日(第5周):学院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提交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打印纸质版汇总名单(教学副院长签名、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5、4月1日至5日(第6周):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专业大类分流结果,通过后,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结果。
6、教务处根据公布结果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名单。本学期期末,各学院按照分流后班级进行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
7、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8、学生在学生证上补充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并在下学期开学初按照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注册盖章。
四、工作联系
各学院教务办
英文学院:36262633 经贸学院:39328525
商英学院:36317192 商学院:39328071
会计学院:39328956 金融学院:37105390
中文学院:36207220 法学院:39328828
国关学院:39326502 信息学院:39328572
政管学院:39328621 新闻学院:39328095
教务处学籍科86319391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附件2: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学生网上操作手册
附件3:-------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名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