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019-04-28

各学院:
  
为了推进我校本科专业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附件2)的文件要求,我校启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 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条件

我校满足下列两类条件之一的专业可进行申报: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专业
  1.符合教高厅函【2019】18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2.原则上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
  1.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
  2.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
  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我校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优先推荐。专业具备条件参考情况将另外发送各教学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0日前,各学院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按时报送推荐专业,逾期不候。

各学院应填写《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对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每个专业上传附件材料压缩后不超过40M),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处教研科朱琳邮箱。
  (二)5月15日前,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专业材料进行评审并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推荐专业名单。
  (三)5月21日前,教务处将拟推荐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进行公示。

(四)5月25日前,完成省级教学平台报送工作和报文工作。
   
四、其他

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是教育部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名牌专业、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各类优势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填写“信息采集表”,并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优化,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工作。

工作联系人:朱琳、邓丽君,联系电话:36204220。

袁琦,联系电话:36207051。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3.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4.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5.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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