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关心学生成长,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广外大教〔2006〕31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2018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评选
(一)评选对象
1.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2.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中的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每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均不低于学院平均分(学生评教分数以2017-2018学年下学期、2018-2019学年上学期本科教学测评结果为准),且该年度平均分在本单位制定的遴选排序标准的前30%以内。
4.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成绩良好。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按2018年度在编专任教师数的20%计算,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7%,三等奖10%(见附件2)。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学校评选办法和本单位评选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组成评审委员会(须由院领导班子及至少2名普通教师代表组成),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确定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
2.各单位将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对候选人名单作出适当的调整。
3. 6月24日前,各单位提交下列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附件4)
(3)各单位评选实施细则
4. 7月初,教务处将对候选人(一、二、三等奖)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发文公布。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评选。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黄雅盈 电话:36204220(北校区行政楼125室)或39328530(南校区办公楼226室)。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2.2018年度各教学单位优秀教学奖获奖名额分配表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