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6-20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投入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提高,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广外校〔202011号)(附件1),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拥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应为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且2019年度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3.2019年度业绩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4.2019年度(即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曾为本科生授课,且完成2019年度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要求。任教学期的学生评教平均分不低于该学期学院平均分(评教成绩以学校认定的为准),且2019年度教学质量平均分在本单位自定标准排序的前30%

  5.2019年度无教学事故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及无师德师风问题。

 (二)评选要求

  1.出色完成各环节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课程与专业建设以及教学成果奖培育、教学比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推动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如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学科竞赛奖项等。

  4.同行评价及督导评价成绩良好。

  二、评选程序
  (一)本科教学单位推荐

  1.本科优秀教学奖由各本科教学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评选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优秀教学奖评选细则,并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2名以上普通教师代表组成)。

  2.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提出本单位优秀教学奖各等级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3.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须注明推选等级)、优秀教学奖申报表和优秀教学奖评选细则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负责审核和认定候选人学生评教成绩、同行和督导评价、有无教学事故等情况,人事处负责各单位专任教师数据的提供和候选人在职在岗情况审核等,教务处负责审核其他基本条件。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候选人将直接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且该评奖名额作废。

 (三)学校公示和公布。审核通过后的名单由教务处在全校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三、评选名额

 (一)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

  各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评选名额为2019年度各单位专任教师数,包含2019年度为本科生授课的非教学科研单位的主系列人员数和科研机构归属本科教学单位且为本科生授课的人员数(以教务处会同人事处提供的为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按照15%35%50%的比例评选(在不超过评选名额总数的前提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专任教师总数为3人以下的教学单位,每两年分配1个获奖名额。评选名额不满3个的教学单位,学校按年度依次分配不同获奖等级名额。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二)国际学院、出国留学培训部,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电子竞技学院:

  以上学院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评选并报教务处,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一并发文公布。评选名额详见附件2

  四、材料报送

  1. 76日中午12点前,各单位提交下列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陈往昀邮箱):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附件4

 (3)各教学单位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评选。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陈往昀;电话:36204220;办公地址:北校区行政楼125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2.2019年度各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优秀教学奖获奖名额分配表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