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于7月23日上午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请各学院负责毕业审核的教学秘书于7月20日前,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合格并达到毕业或学位要求的2018年、2019年、2020年6月结业或者延期毕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提交其毕业、学位审核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
一、因7月仅普通本科申请审议授予学位,请各学院务必及时联系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及分委员会秘书工作人员,确定会议时间,提交材料给分委员会议审核。
二、毕业审核系统已开放,延期到7月毕业的学生资格审核在毕业资格审核界面操作;结业学生资格审核在结业换发毕业界面操作。请务必在7月20日前完成,以便及时制作证书。
三、申请延期到7月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综合报告、毕业名单、结业名单(列明原因)以及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列明原因)(表格样式 和6月毕业材料格式一样)。
四、结业的学生需结业换发毕业、授予学位的提供如下材料(表格样式 和6月结业换发毕业材料格式一样)。
1、结业换发毕业及授予学位综合报告(教学副院长签字、院长签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公章)及名单;
2、之前的结业结论和未授予学位结论的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标出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课程,盖学院公章);
4、结业证原件(教务处回收)。如结业证遗失,请学生书写遗失声明。
5、如果已提交了新华社纸质照片的无需再提供照片。没有提供纸质照片的,请提供新华社照片或者下载学信网上新华社拍的照片晒印(蓝底大一寸照片2张),或者要学生登录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加洗以前新华社采集的照片。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督促相关任课教师抓紧时间提交成绩,各学院尽量提早报送已经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
2、原结业证书要回收,以便换领。
3、学院需确认落实清点、核对证书工作。清点毕业证(中英文)、学位证(中英文)、结业证数目是否准确无误,并核对证书上的公章、钢印、印签等是否齐全及所贴照片是否正确,核对确认后方能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后应及时发给学生,并经学生再次清点、核对后方能签字领取。
4、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只能等待下一批受理,请各学院予以重视。
工作联系人:鲁凡(北校行政楼1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6319391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广外研〔2019〕11号关于公布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附件2: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秘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