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附件1)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2),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引导教师投入新文科建设,学校拟开展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通过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新文科建设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我校可限额推荐4个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至广东省教育厅。我校各本科教学单位限额申报1项参与全校评选。
(二)申报内容
本次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6个选题领域:
1.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研究与实践
2.新文科专业优化研究与实践
3.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4.重点领域分类推进研究与实践
5.新文科师资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
6.新文科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以上6个选题领域包含22个选题方向,详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3)。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三)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依托国家一流专业或省级一流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第二级及以上专业认证的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广东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开展的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3月29日早上8点前,各学院积极动员教师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4)及《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5)。
2.专家评审。3月3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拟推荐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3.全校公示。4月1日-4月5日,我校拟推荐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4月6日,公示通过的拟推荐申报项目名单提交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并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填写并汇总本单位《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4)及《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陈往昀邮箱,纸质版需学院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材料报送截至2021年3月29日上午8点。如未按时报送材料,则视为无效。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陈往昀、邓丽君,联系电话:36204220
工作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2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5.《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