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4-08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增强教师工作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表彰在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

二、2021年省级教学名师评选

(一)申报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在专业教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需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申报人应为已获评校级教学名师(见附件1)。申报2021年校级教师名师可同时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1.已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教师;

2.近次连续两次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但最终未入选的教师;

3.未获校级教学名师或虽获校级教学名师但评选时未进行公示的;

4.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接受参评(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二)申报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即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面向本科生的实际课堂教学学时不少于108学时/学年。

2.近两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授课学期学生评教成绩均不低于本学院平均分。成绩以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评估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3.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须是近5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591日至20201231日)。

2)候选人须是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候选人须是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本科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5.评审标准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

(三)申报名额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我校可限额推荐2位教师参评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我校各本科教学单位限额推荐1位教师参与全校评选。

三、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一)申报名额

各本科教学单位限报2位教师参与全校评选。2021年全校拟评选不超过10名校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1.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

2.其他评选条件和省级要求一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

四、评选程序

(一)本科教学单位推荐。428日前,各本科教学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优秀教师,公示3天后统一上报至教务处。

(二)专家评审。514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出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及省级教学名师推荐人选并提交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全校公示。521日,我校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拟获奖名单及省级教学名师拟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531日前,公示通过的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拟获奖名单及省级教学名师拟推荐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名单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1.本单位2021年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1份,需本单位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本单位2021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1份,封面处加盖单位公章;

3.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同时将纸质版候选人推荐表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档案袋单独装袋,封面为申报书首页),每位候选人独立一册。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2.本单位2021年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word版,以所在单位+汇总表格式命名;

3.本单位2021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word版,以所在单位+/校级+候选人姓名格式命名;

4.本单位申报2021年教学名师佐证材料,以“所在单位+候选人姓名+佐证材料”格式命名;

5.若被评为我校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参评人选,还需提供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以上所有材料请在428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报视为无效。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应重视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将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标准,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人选参评。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陈往昀、邓丽君,36204220

工作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25

 

附件:

1. 我校教学名师一览表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1年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1年(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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