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1-04-1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文件要求,为更充分做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我校启动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满足基本要求且符合申报条件一项以上的专业可申报:

(一)基本要求

1.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

2.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专业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3.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条件

1.“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已通过省级验收(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的专业类项目视为通过省级验收);

2.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

3.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

4.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我校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优先推荐。各专业现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情况见附件3

二、工作安排

1.时间要求。514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专业信息采集表。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按时报送推荐专业,逾期不候。

2.材料要求。各学院应填写《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5),并对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目录清单(要求细化到2级目录,佐证材料要求见附件6),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处教研科颜惠斯工作邮箱。

3.请各学院调研国内同类专业一流专业建设经验并组织专业精干力量认真填写“信息采集表”,同时组织学科专家(建议邀请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优化,并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工作。

4.本通知为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的预通知,学校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本年度的申报要求,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如教育主管部门的申报要求有变,教务处将及时通知至各学院。

工作联系人:邓丽君、颜惠斯,联系电话:36204220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3.各专业现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情况(压缩包)

4.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6.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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