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夏季(6月)普通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证书发放 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5-13

各学院:

现将2021年夏季普通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5月13-24,完成毕业审核的机审工作,关闭系统。

1、在资格审核中,发现结业条件达不到,结业证拿不到的学生,视学生情况而定,请使用系统批量修改功能,将毕业结论、学位结论更改为延期毕业备注:延期到今年7月12月毕业,或者延期到20226月毕业)、到期(学生6年修读时间已到仍然不能毕业、结业)延期毕业通知学生,由学生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填写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到期的学生,先办理退学(由学院提交给予退学处理报告或本人提出退学),可申请肄业证书。

注意事项:

1)与学籍、毕业、学位、结业、肄业相关文件及表格参见附件(含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肄业证书申请表);

2)注意结业条件与往年的变化,请见附件学籍管理规定第章第五十条;

3)本科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取得学位;特殊情况下,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请照知毕业生,文件请见附件。

4)请务必确认是否有开除学籍或给予退学处理的学生。

2、系统审核不通过,经手工审核通过的,特殊情况需提交纸质报告给教务处审批。

3、60学分辅修学位和30-60学分(不含60学分,含日语、朝鲜语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审核。60学分辅修仅审核学位。教务处将导出各学院结业、不授予学位名单给有双学位的学院,发现有不通过者,在系统第二次开放时,进行学位结论的修改。辅修模块进行60学分辅修学位审核,功能与学籍管理中毕业审核模块不同,所以结论修改时请务必备注为第二次审核,以便与第一次审核结论做区别。

4、因目前八成绩未出,需要审核该成绩的学院,等成绩出来后,发现有不通过者,在系统第二次开放时,进行学位结论的修改并备注。

5、学院进行优秀学士荣誉称号线下审核,在系统第二次开放时,录入优秀学士的相关数据。

6、往届生结业换发毕业,授予学位统一在每年的6月、12月进行均使用系统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

5月25日-6月10日,教务处将依据学院机审数据进行证书制作(含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肄业证、辅修证书)。如需配合教务处进行证书的盖章、贴照片工作,请学院密切配合,以期毕业生能如期拿到证书。

527日-6月4日,系统再次开放,学院进行应届毕业生查漏补缺审核、往届毕业生结业换发毕业、补授学位的审核以及优秀学士称号填报,完成毕业审核、学位审核、优秀学士称号数据填报。

、各学院教学秘书应与科研秘书及时做好沟通,确认各学位分委员会议时间,务必于6月4日前召开会议讨论并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根据学校学位办工作安排,要求5月31日-6月4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请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毕业生综合报告》、《毕业名单》《结业名单》(列明原因)以及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列明原因)、《优秀学士推荐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优秀学士申报表》报教务处学籍科(含电子版),并由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格式见附件1-11

六、根据学校学位办工作安排,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暂定6月中下旬。会后学位名单报大学发文,向学院发放毕业、学位等各类证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各学院需跟毕业生强调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于6月21前报教务处。学生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证书,切勿遗失(证书遗失不补办)。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将整理完毕的2021年夏季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及时交大学档案室存档。2015级学生开始,学籍表采用电子表,待学生毕业时从教务系统导出打印,盖章提交档案室。(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进度安排好工作,辛苦各位领导和同事有疑问可以联系教务处学籍科鲁老师,联系电话020-86319391。

  

   教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