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等程序,拟推荐《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相融通: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新探索》等11个项目申报2021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附件:2021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
联 系 人:颜惠斯 电话:36204220,北校区行政楼125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