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为了满足新形势下国家和广东省对汉语教育师范类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培养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汉语教育师资,经中文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论证、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投票表决、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我校2022年拟将汉语言文学专业由“非师范”调整为“师范、非师范兼有J”专业(即可招非师范和师范学生),并计划从2022年开始招生。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邓丽君 电话:36204220
邮箱: 200811705@oamail.gdufs.edu.cn
附件:汉语言文学专业调整师范专业标识申请材料
教务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