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表彰在本科生培养教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导师,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20号)(附件1)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1-2022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正式聘任的本科生导师。
2.工作积极热情,较好地完成了学校和学院的导师工作要求。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指导学生效果明显,受到学生欢迎。
4. 2021-2022学年无师德师风问题、无其他不予评优的问题或记录。
二、评选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的评价考核工作,在推荐评选过程需按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学校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实施办法的相关考核要求,主动听取学生意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遴选优秀本科生导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本科教学单位评选推荐。各单位组织安排所有导师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2)。各单位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导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导师年度考核工作,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确定候选人名单, 并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
2. 材料报送。6月9日下午16点前,各本科教学单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3)、 《2021-2022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可编辑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陈往昀邮箱。
3.教务处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结果,并对获奖导师进行表彰,颁发奖金与荣誉证书。
四、各本科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获奖名额按各单位2021—2022学年度所聘任导师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英文学院 |
5 |
法学院 |
3 |
经贸学院 |
7 |
国关学院 |
1 |
商英学院 |
6 |
教育学院 |
3 |
商学院 |
8 |
信息学院 |
7 |
会计学院 |
4 |
公管学院 |
4 |
金融学院 |
4 |
翻译学院 |
1 |
西语学院 |
6 |
新闻学院 |
3 |
日语学院 |
6 |
艺术学院 |
4 |
东语学院 |
4 |
数统学院 |
2 |
中文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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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陈往昀,电话:36204220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20号)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汇总表
4.2021—2022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