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及相关成果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2019年、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成果。
二、推荐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成果可以在省级获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完善、整合和必要更新,但成果名称、核心内容等不得进行大幅变更;
(五)原则上,推荐成果主持人须与对应省级成果主持人保持一致。其他主要完成人与省级相应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取得原省级成果完成人全体签字同意(详见附件2),并随各项目申报材料予以统一报送。
(六)各成果所在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严格把关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
三、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
2.成果申报书附件。包含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前,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经各单位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按要求报至教务处颜惠斯工作邮箱。各相关本科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进行动员和提供支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注重成果的进一步挖掘、提炼和提升,提高成果的竞争力。
报送材料包含:1.《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word和pdf签名盖章版);2.各项目《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申报书附件》。(word和pdf版)
(二)9月29日前,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结合教育厅限额要求确定拟推荐项目。对于拟推荐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予以针对性指导。
(三)10月12日前,完成公示及成果展示网站制作。学校进行拟推荐项目公示。同时,组织拟推荐项目负责人联系网信中心相关人员完成成果视频和成果网站制作。
(四)10月15日前,系统填报及上报。教务处组织确定推荐项目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完成网络申报。同时,学校完成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五)其他。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环节多、申报材料数量多且质量要求高,学校将在确定拟推荐项目后进行后续工作的进一步通知。
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完善申报材料、凝练好教学成果特色及创新点,并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申报工作。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邓丽君/颜惠斯, 13631497549/18825166546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变更事项说明
附件3:《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