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引导高校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立项项目类型、限额
(一)立项项目类型及限额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个类别。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可推荐33项质量工程项目。其中,教改项目限额23项,其他项目限额10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3。
(二)各相关单位推荐限额
序号 |
项目类型 |
各单位推荐限额 |
1 |
实践类质量工程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各本科教学单位各类别项目限推荐1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数≥4的本科教学单位可增加申报1项,不限类别。 |
2 |
校企联合实验室 |
3 |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
4 |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
5 |
其他类质量工程 |
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 |
6 |
未来技术学院 |
7 |
现代产业学院 |
8 |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
9 |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自主类教改 |
各本科教学单位限推荐2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数≥4的本科教学单位可增加申报1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 |
委托类教改 |
省级以上教指委秘书处限报1项,不占用学校限额指标。非教指委名义申报的委托类教改项目占用学校限额指标。 |
四、推荐立项条件
(一)推荐立项要求
2022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对象须先在校内立项(以发文为准),同时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教务处已整理出近五年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文件(附件4),供各单位参考。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3年来(自2019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1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2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二)建设周期及经费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如省教育厅关于项目建设有其他具体要求,届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因省教育厅要求项目经费需明确,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及教学建设项目资助办法(试行)(广外校〔2020〕2号)》,学校针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践类、其他类)资助标准为10万/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项。建议各学院按照省厅立项指南中关于各类项目的建议资助标准,在学校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对拟推荐项目给予补充经费支持,具体到补充支持经费的数额以及拟支出经费的卡号等。
(三)委托类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求
委托类教改主要针对普遍性、前瞻性教学问题,按照省教育厅指定内容和方向(详见2022年委托类教改选题领域,附件5)开展研究或实践。各省级教指委推荐申报委托类教改项目时,需按照省教指委章程中相关议事规则进行遴选推荐,经教指委内部共同商讨决定,并由教指委主任委员签署委托类教改项目推荐意见书(附件6)后方可报送至教务处。各省级教指委限报1项。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项目推荐程序须符合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有关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重要事项的相关要求。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
(三)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将专家评审结果上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
(四)校内公示。拟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校长办公会审议。将拟推荐项目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系统填报。组织拟推荐项目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上报省教育厅。公示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拟推荐项目,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请填报建设任务书(附件7)并提交word文档。如有佐证材料,请将佐证材料整理成独立PDF文档提交,并增加相应佐证材料目录。
(二)各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汇总表分为实践类质量工程汇总表、其他类质量工程汇总表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8)。各学院须认真核对,确保汇总表信息与申报书保持完全一致。汇总表由单位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12:00前将本单位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分别发送至指定工作联系人的校内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版。
实践类质量工程项目:李莹,86254489;
其他类质量工程项目:颜惠斯/邓丽君,36204220;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陈往昀/邓丽君,3620422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实践类项目申报要求
3.2022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4. 近五年校级质量工程与教改项目立项文件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委托类)重点选题领域简表
6.2022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委托类教改项目)推荐意见书
7.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8.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