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研项目申报指南

2023-12-1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开展时间

具体指南

1

新增本科专业(含方向)申报

(新增专业需提前一年预申报)

校内

每年3-5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申报说明

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新增专业需提前一年通过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预备案。如:计划2025年增设的新专业,需于20243-5月向学校提交预备案申请。教务部每年3月下发校内新增专业(含方向)申报通知,新增专业主要面向:

1.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非通用语种专业;

2.根据新文科建设要求和我校现有学科专业基础,符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文科与其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新增专业方向可根据当前人工智能、数字化背景下行业产业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对现有专业进行改造升级,设置融合创新的专业新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

二、申报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含方向)设置申请表》及《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专家论证。申报专业需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参加论证的专家组不少于5人,校内专家人数须不超过三分之一),论证内容应包括拟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以及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专业办学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申报学院于每年5月左右(具体时间参考正式通知)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含方向)设置申请表》(封面加盖学院公章)和论证报告(需专家签名)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报教务部教研科。

2

教学成果奖申报

国家级/省级/校级

每四年一届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

(一)国家级:面向近两届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成果。

(二)省级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推荐成果可以在省级获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完善、整合和必要更新,但成果名称、核心内容等不得进行大幅变更;

5.原则上,推荐成果主持人须与对应省级成果主持人保持一致。其他主要完成人与省级相应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取得原省级成果完成人全体签字同意,并随各项目申报材料予以统一报送。

6.各成果所在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严格把关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

(二)省级

1.须为近年(具体时间节点以正式通知为准)以来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以上成果如果要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需更新完善成果内容后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如需更换项目完成人或修改成果名称,需提出纸质版更换申请并经原成果所有完成人和新加入成员的签字同意,学院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并盖单位公章后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可同时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同等条件下,对欠发达地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取得的成果、长期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予以倾斜;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成果、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成果,优先予以考虑;

5.已获得过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在符合前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金奖指导教师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该成果不占用学校限额指标,但所申报成果必须与其他成果一样,完成校内推荐程序后一并报送,且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

(三)校级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如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重大突破的项目,可以再次申报;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主要贡献;

4.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成果、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成果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级

1.《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成果申报书附件。包含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省级

1.各成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本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

3.各成果的科学总结报告(中文撰写,5000字以内);

4.各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需提供光盘,视频应为MP4格式;视频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片长不超过15分钟(附解说词)。

(三)校级

1.各成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本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

3.各成果的科学总结报告(中文撰写,5000字以内);

4.各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需提供光盘,视频应为MP4格式;视频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片长不超过15分钟(附解说词)。

3

一流本科课程

国家级/省级

计划三批

(省级已组织三批,国家级已组织两批)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一流课程建设计划

(一)国家级

认定万门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注重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的创新性、示范引领性和推广性,在高校培育建设基础上,从 2019 年到 2021 年,完成   4000 门左右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000 门左右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6000 门左右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500 门左右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000 门左右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工作。

(二)省级

按照我省一流课程建设计划,参照教育部一流课程认定类别,拟在2020-2022年分年度遴选认定省级一流课程4000门左右,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00门左右,线下一流课程1200门左右,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1800门左右,社会实践一流课程300门左右。省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与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遴选合并进行,不单独组织认定。

二、申报类型及限额

(一)2023年度学校上报省级一流课程推荐限额:43门。

1.按照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安排, 2023年度拟遴选认定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00门左右,包括:线上一流课程150门左右、线下一流课程300门左右、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500门左右、社会实践一流课程50门左右。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度可向教育厅推荐共43门课程。

2.学校各类课程的推荐数量将结合省通知建议推荐比例(对应上一点各类型:1.5:3:5:0.5)和学校各类课程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3.已获评为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宜改变推荐类别继续申报。

(二)各本科教学单位推荐各类型课程限额要求

1.线上一流课程:不作限额要求。

2.线下一流课程:各本科教学单位限推荐4门。省级以上一流专业数≥4的本科教学单位可申报5门。

3.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不作限额要求。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不作限额要求。

各单位可在预申报基础上按以上限额要求重新申报,申报课程以各单位本次提交的为准。

三、认定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课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申报课程自20221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在正常讲授,在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

3.课程负责人应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一般应具有 副教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   讲师)5()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 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2023831 日,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同一负责人本年度限报一类课程。

4.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课程的实际讲授人,承担该课程1/4以上教学时数。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自20221 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团队主要成员未发生大   幅变动。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且成效显著。

四、申报要求

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具体申报要求参照附件12

4

广东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

省级

每年下半年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广东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类别

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粤教阅心”—课程思政大家谈典型案例。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年龄在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规模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鼓励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二)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且已实施学分管理,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

(三)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四)粤教阅心”—课程思政大家谈典型案例

1.案例以视频资源为主,时长一般30-40分钟左右,并附相应的介绍材料(包括视频名称、主讲人介绍、主要讲授内容、观点、方法、典型经验等,500字以内),视频资源格式及制作标准详见附件2,视频字幕文稿请以word形式单独提交;

2.案例主讲人一般应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骨干教师,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且近3年来为本科生年均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年均授课(含临床带教)时数不少于48学时。主讲人对课程思政有深刻理解,并在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

校级

每年5-7月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类别

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粤教阅心”--课程思政大家谈典型案例。

(一)示范学院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全院课程思政建设,构建课程思政工作机制,将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纳入工作考核,各类成果的评选表彰中突出课程思政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元素,按照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实践课等分类开展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建设。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推进课程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充分发挥思政课程教师的引领作用及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的高效联动。

(二)示范专业

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结合专业特点,贯彻OBE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在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构建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立课程育人目标与专业育人目标的支撑、映射关系。将课程思政作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的必要条件,依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实施分类探索,实现课程思政在专业层面的全覆盖。课程思政深入专业-课程-教材-教研-评价-质保全部教学要素,发挥专业整体育人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年龄在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630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规模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鼓励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四)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且已实施学分管理,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

(五)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六)粤教阅心”--课程思政大家谈典型案例

1.案例以视频资源为主,时长一般30-40分钟左右,并附相应的介绍材料(包括视频名称、主讲人介绍、主要讲授内容、观点、方法、典型经验等,500字左右)。校级申报暂无需提交案例视频。待确定立项为校级案例后,另行通知拍摄。视频字幕文稿请以word形式单独提交;

2.案例主讲人一般应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骨干教师,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且近3年来(202091日以来)为本科生年均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年均授课(含临床带教)时数不少于48学时。主讲人对课程思政有深刻理解,并在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6

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申报

省级/校级

每年下半年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申报类别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教研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对象须先在校内立项(以发文为准),同时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3年来,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1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2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暂缓通过

3.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3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7

“三进”典型案例认定

校级

每年3月和

9月

外语专业和大学英语各系(部)原则上须提交不少于1三进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已通过认定的典型案例不重复报送(附件2,历学期通过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学校将择优发布典型案例汇编,入选的典型案例将作为课程负责人今后申报课程思政项目、教改项目等评选的参考依据。

7

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

省级

待定

主要申报条件供参考:

一、建设类别和范围

2020度全省系列课程计划立项总数80门左右。主要建设类别和范围如下:

(一)专业类课程

专业类课程由专业类教指委牵头,以课程群的形式申报,每个专业类同时申报10门左右的课程。

立项范围: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类、卓越计划相关专业类主干核心课程群;战略支柱、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群。

(二)专项课程

由多校或多教指委联合,聚焦特定专题或专项工作,突出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规划建设对应课程群,形成10门左右的专项工作课程体系。课程立项建设支持范围详见《课程立项建设支持范围》。

立项范围:粤港澳区域文化课程群、五新建设改革通识(基础)课程群、国家重大战略通识课程群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课程牵头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的在职专任教师,课程建设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优秀;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副高级;

3.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思维,在所建课程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性;

4.具有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和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接受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相关培训,能够按时保质主持课程建设直至完成并上线,能够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后续应用推广工作,原则上自课程立项至结题验收,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得有大幅变更。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必须符合立项范围要求,并于规定时间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上线至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门户平台;

2.每位教师本年度限主持一门课程,且最多同时参与另一门课程建设;已主持有省系列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且仍未建设完成的,原则上不作为本年度课程负责人;

3.相关教指委(专家组织)须在相关高校、相关专业间充分沟通协调并进行有力统筹,对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内容设置、课程中期检查、课程上线、应用推广等予以全程指导;原则上一个教指委至多提出一份课程建设方案;

4.每门课程均须组建跨校团队,合作共建高校一般不少于3所,特定课程鼓励联合港澳高校共同建设。课程牵头高校要组织参与建设高校对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建设方案中明确课程共享机制。相关高校要对课程开发、师资培训、使用推广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5.鼓励学校作为主任委员单位的教指委积极筹划、牵头组织各高校协同建课;鼓励学校其他有兴趣建课的老师积极向各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靠拢,参与建课;

6.课程建设须符合《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上线标准》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GB/T36642-2018)的有关要求;7.此前已在省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中获立为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允许参加2020年度系列课程建设,最终是否纳入申报,由教指委统筹。

(三)立项程序

由各教指委(专家组织)统筹,对本类别课程建设基础和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组织有意向参建的高校集体论证,拟定本类别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参与单位、参建人员、既有基础等)和总体建设方案(包括课程体系设计思路、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课程建设安排、课程质量保障及优势特色、应用范围、共享推广计划等),报送省教育厅。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教指委报送的计划和方案进行论证,并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方式另行通知。

三、支持方式

学校拟对我校牵头立项的课程给予课程制作费用资助。我校牵头立项的课程可选择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制作入围标选定公司进行制作,费用由学校资助。

省教育厅拟安排专门经费支持本轮课程建设,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和预期效果,给予一定的引导性资助。对拟立项建设的课程,省教育厅将对课程团队教师组织有关培训。

四、报送材料

课程报送材料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表、总体建设方案。

备注:本列表中省级以上项目要求参考往年通知,最终申报条件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的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