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成绩单、均分证明材料办理须知
一、 办理对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办理,成人教育学生请到继续教育(公开)学院办理)
二、 本科生成绩单、均分证明材料内容
材料类别 |
适用人群 |
版本 |
成绩单 |
毕业生&在读生 |
中文:主修、辅修、双学位 |
英文:主修、辅修、双学位 |
加权均分证明 |
04级后毕业生&在读生 |
中英文(仅主修) |
三、 本科生成绩单、均分证明材料办理方法
适用对象 |
办理方式 |
在校生 |
ü 申请电子成绩单 ü 学生成绩自助打印机打印 |
往届生 (2004年之前入学学生) |
1. 添加微信:gdufs1599 2. 发送本人毕业、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 考务科制作成绩单后邮寄给校友 |
往届生 (2004年及以后入学学生) |
ü 申请电子成绩单,自行打印 ü 学生成绩自助打印机打印 |
四、 本科生成绩单密封办理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 |
地点 |
联系方式 |
周一、周二 |
8:30-12:00 |
北校区 行政楼121考务科 |
020- 36317667 |
14:00-17:10 |
周三、周四、周五 |
8:30-12:00 |
南校区 办公室224考务科 |
020-39328013 |
14:00-17:10 |
节假日、寒暑假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五、 本科生电子成绩单申请办法
电子成绩单申请需要使用“可信电子证明平台”,关于“可信电子证明平台”使下载和验证方法详见现代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公告链接:https://etr.gdufs.edu.cn/info/1302/5505.htm。
六、 学生成绩自助打印机使用办法
1. 自助打印机打印地点:南、北校区。
校区 |
地点 |
北校区 |
第二教学楼中庭、学生服务大厅 |
南校区 |
学生服务大厅、教学楼A座云山忆站旁 |
2. 打印时间:全天开放(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 操作指南
1) 自助打印系统登录方式:①刷校园卡 ②身份证 ③输入学号+数字广外密码(三者均可)
注:2004年入学的同学请在学号前加数字“0”,如 “02004xxxxxx”。2013级及以前的同学如需打印辅修/双学位材料,请在学号前加大写字母“S”,如“S2013xxxxxxx”。
2) 若学生自助打印免费份数不足,可使用校园卡刷卡缴费,或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3) 使用自助打印机前,请仔细阅读“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按机器提示操作,必要时请联系教务部老师处理,联系方式见本须知第四条。
七、 2003年及以前入学的本科生办理成绩单流程
1. 办理方式
1) 邮寄请直接添加微信:gdufs1599
2) 自行前往学校办理(见如下指引)
2. 办理时间、地点
教务部成绩单办理点:见本须知四
3. 操作流程
1) 准备以下文件:
a)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各1份
b) 若本人办理,须携带身份证;
c) 若他人代办,需要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并附上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本人办理无需此项)
2) 提前1天,向档案馆提出预约020-36207005。申请领取一份“成绩登记表”。
3) 在档案馆(北校区行政楼219)领取材料后,移步南、北校区教务部成绩单办理点登记办理材料翻译件。
八、 本科生成绩单、均分证明办理密封邮寄办理流程
1. 扫描以下二维码,打开腾讯文档,此文档只提供校友密封邮寄服务,请校友仔细阅读文档内说明,按其中的要求填写学生姓名、学号、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
2. 邮寄时间:每周二、周五统一邮寄。
3. 邮寄方式:统一快递到付,不接受指定快递。
九、 收费标准
1.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本科生在读期间(在籍)有5份免费打印份数,超过规定免费打印份数的同学以及回校办理的毕业生,收费标准如下:
文件 |
费用(元/份) |
中、英文电子成绩单、均分证明 |
免费 |
中文成绩单 |
15 |
英文成绩单 |
25 |
均分证明 |
10 |
十、 常见问题解答
1. 我是研究生,想打印成绩单怎么办?
研究生成绩单受理服务请咨询研究生院相关科室,电话36207358。
2. 打印成绩单,可是忘记密码了?
密码与数字广外一致。如果密码没有改,请试一下是否为身份证后6位,如果改过密码,请联系教育技术中心的老师进行密码重置(36205988)。
3. 大概什么时候寄出密封成绩单?
三个工作日后(以填写的日期为准),手工制作的除外。默认顺丰到付,不受理垫付邮费邮寄申请,且不接受指定快递。同时统一邮寄时间为每周二、周五。
4. 打印的成绩单是否有教务部公章?
打印机打印的所有材料以及手工制作的文件,均盖教务部专属蓝章(非红章),同样具有效力。无需在信息登记表格备注,邮寄的所有材料均盖章。
5. 辅修有均分证明吗?
没有。只有主修专业有均分证明。
6. 所有学生都可以获取均分证明吗?
不是。只有2004级以后的学生才有,2003年之前的毕业生无法提供。
7. 是否可以出具绩点排名证明?
不能。如需请联系学院。
8. 成绩单上的绩点与自己算的有误,怎么办?
1. 查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仔细阅读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换算关系表以及补充说明,注意补考或重修的课程成绩和绩点计算;
2. 若是多次核对有误,可联系教务部老师再次进行核算。
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本科学生课程成绩、课程绩点与等级换算关系表
成绩 |
90- 100 |
≥85 <90 |
≥82 <85 |
≥78 <82 |
≥75 <78 |
≥71 <75 |
≥66 <71 |
≥62 <66 |
>60 <62
|
60 |
<60 |
绩点 |
4.0 |
3.7 |
3.3 |
3.0 |
2.7 |
2.3 |
2.0 |
1.7 |
1.3 |
1.0 |
0 |
等级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F |
补充: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入学的学生,补考或重修后及格的课程绩点计为1.0 ;因考试严重违纪或作弊重修及格的课程绩点计为0。2015年以后(含2015年)入学的学生,补考或重修后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录并参与绩点计算,原先不及格的课程成绩也参与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附件
1. 2003年及以前入学的学生委托他人代办材料时,请准备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委托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系我校 某学院 某专业 本科毕业生,某年某月入学,某年某月毕业。现委托 某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代为办理我的中英文成绩单和均分证明的盖章件。其中,中文成绩单 份,英文成绩单 份,均分证明 份。
特此证明
签名:
日期